桃安委发〔2015〕6号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委成员单位:
《全县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全县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去年以来,我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彻底清剿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根据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参加,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以及瓦斯、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和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的问题;
2.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安监局、桃花江镇参加,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
3.由县住建局牵头,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4.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地方海事处参加,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运输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和GPS动态管理制度、签单发航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5.由县交警大队牵头,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6.由县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参加,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7.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县房产局、县文广新局等部门参加,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8.由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参加,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9.由安监局牵头,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参加,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交通、交警、消防、建设、国土、工信、质监、电力、安监、气象等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5日前向县安委办抄送有关信息。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由乡镇安委办及县直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一案一档报县安委办备案督办。
(三)强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驻点督导。县安委会派出15个工作组,对全县15个乡镇的打非治违工作实行驻点督导。
(六)严格问责追责。对“九打九治”工作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九打九治”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直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和牵头单位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表》(附件1)、《“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县安委会办公室(tjaj88@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情况总表
2.“九打九治”打非治违统计表
3.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九打九治”驻点督导表
附件1
安全生产“九打九治”工作情况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项 目 |
单位 |
本月数 |
累计数 |
组织集中执法行动 |
次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
排查发现安全隐患 |
处 |
||
其中已经整改 |
|||
排查发现重大隐患 |
处 |
||
其中已经整改 |
|||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
家 |
||
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
处 |
||
提请关闭企业 |
家 |
||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
人 |
||
经济处罚 |
万元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附件2
“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 |
单位 |
本月 |
累计 |
|
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 |
关闭取缔企业 |
家 |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企业 |
家 |
|||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
家 |
|||
没收非法所得及行政罚款 |
万元 |
|||
追究刑事责任 |
人 |
|||
联合执法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 |
||
检查企业 |
家 |
|||
暗访暗查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 |
||
检查企业 |
家 |
|||
曝光非法违法行为 |
起 |
|||
查实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 |
起 |
|||
黑名单 |
省级 |
家 |
||
市级 |
家 |
|||
县级 |
家 |
|||
约谈警示领导干部 |
人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黑名单要附企业明细。
附件3
县安委会“九打九治”驻点督导表
序号 |
驻点单位 |
督 导 单 位 |
1 |
桃花江镇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 |
2 |
浮邱山乡 |
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机局 |
3 |
高桥乡 |
县教育局、县旅游局 |
4 |
修山镇 |
县水务局、县气象局 |
5 |
沾溪镇 |
县商务局、县公路局 |
6 |
三堂街镇 |
县财政局、县地方海事处 |
7 |
鸬鹚渡镇 |
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 |
8 |
大栗港镇 |
县工商局、县畜牧水产局 |
9 |
乍埠回族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质监局 |
10 |
武潭镇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
11 |
马迹塘镇 |
县公安局、县规划局 |
12 |
石牛江镇 |
县交警大队、县房产局 |
13 |
牛田镇 |
县安监局、县林业局 |
14 |
松木塘镇 |
县卫生局、县环保局 |
15 |
灰山港镇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