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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江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5-05-21

  桃安委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桃江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安委成员单位:
  根据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桃江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
  送呈:谭建华、何军田、向荣、周卫星、张亮荣、任小林
  抄报:益阳市安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桃江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增强我县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根据市“三三”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从2015年起,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切实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落实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三”重点工作)。通过2015年、2016年两年对“三三”重点工作的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解
  (一)三大系统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2015年底前,由企业全面建成视频或在线监控系统,2016年底前接入省、市、县三级行业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由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实行动态截屏抽查。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三等以上尾矿库)、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由县安监局督促落实,全县重点渡口渡船、客运集散地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协调)落实。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落实好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按照省、市统一进度,在2015年启动非煤矿山、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试点运行,2016年拓展到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轻工、建材、纺织、机械、贸易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后逐步推广到交通运输领域,形成省、市、县和企业四级系统。县安委办负责全县信息统计、综合分析,并与市对接,有关部门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建成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并与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系统对接。
  3、建设安全生产三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进度,建成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平台,并与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1、煤矿。加快推进整改扩能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相关工作由县安监局(县煤行办)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非煤矿山。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相关工作落实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
  (1)全面落实《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完善企业台帐管理,开展安全培训等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
  (2)按照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划定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并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由县灰山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县工信、规划、发改、财政、工商、安监等部门配合。
  4、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整顿工作,大力提高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水平,强化安全监管,夯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5、道路与水上交通。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安保工程,大力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等。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县交警、县海事等部门配合。
  (三)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制度。在近五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事发地,由各地按照统一规格设置永久性醒目警示标志。较大事故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重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设立警示标志。由县安委办统计分析近五年来的事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实施。
  2、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从业者人人知晓。有企业监管任务的部门,要指导、督促本系统本部门主管的企业加以落实。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预警交办制度,在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特殊时段和恶劣天气,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县、乡镇安委办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提醒短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桃江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县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发改、工信、科技、交警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三”重点工作工作部署,整体协调,信息综合,上下对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进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积极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安全投入。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在线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预算内安排必要的资金,对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调研分析,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附表: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主要部门责任分工
  

 

附表
                                                 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主要部门责任分工
  

序号

部 门

责任分工

1

县安监局
县安委办

牵头协调“三三”重点工作的实施,负责日常工作,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牵头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三三”计划的统筹指导;负责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建设。

2

县发改委

负责把“三三”重点工作等安全生产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三三”重点工作的有关重点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

3

县工信局

把“三三”重点工作有关项目纳入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项目;把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纳入项目资金扶持的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推进淘汰小化工、小矿山、小烟花爆竹等落后产能。

4

县科技局

会同安监部门牵头实施安全生产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科技攻关扶持力度,全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

5

县财政局

把“三三”重点工作作为县级安全生产专项扶持的重点;负责各职能部门资金整合,支持县本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

6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警支队

负责统筹指导全县道路和水上交通“三三”重点工作实施;负责公路治超系统、营救救援指挥、在线监控和信息调度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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