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安委发〔2016〕6号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加强监管执法为抓手,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厘清安全生产职责,整体要求是重心下移,简政放权,责任明晰,落实到位。
1、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级对口部门委托授权,合理划分系统内县、乡二级监管执法事权,把执法重心下移到乡,进一步厘清各级职权。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县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行业主管部门。2016年5月底前完成。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桃江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厘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间责任,明确部门间执法边界,修订《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在桃江公众信息网站公示。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安监局。2016年8月底前完成。
3、通过依法委托和授权,扩大乡镇执法权限,充分发挥基层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作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下放、授权或委托执法权力,给予乡镇相对应执法权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点建立执行以下六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二是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三是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五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六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责任单位: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编制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查。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结合定点执法、随机抽查执法和执法监察,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定点选取执法企业的名单和执法时间安排,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和执法时间,明确执法监察的具体形式和工作安排。乡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县政府督查室。
”县广播电视台要开设“一月一警示”专栏,每月公布一起当月历史同期发生的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内容包括:事故名称、事故基本情况、主要原因、教训等。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有关单位(见附表1)。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安委会“两月一行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2个月组织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并于下月5日前将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每两个月要对“两月一行动”进行通报,8月份进行半年总结,12月份进行全年总结。(见附表2)。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整顿关闭攻坚战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和矛盾集中以及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由安委办协调,主管部门牵头,采取联合集中执法行动,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形成震慑。
监管执法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必须依法制作文书,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监督监察,确保各级执法部门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内部法制机构要强化内部法制监督,通过案卷内部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及下级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面加强工作指导(见附表3)。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支持县内主流媒体对“监管执法年”活动进行监督。结合“两月一行动”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曝光。责任单位:桃江广播电视台、“两月一行动”牵头单位。
118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4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
1810根据省、市安委会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建立“监管执法六项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力委托、下放清单,制定分级监管执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和县安委办备案。
1830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开展好“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联合集中执法、驻点督导等行动。各乡镇安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导调度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坚持每个月调度一次信息,每月5日前将监管执法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委办,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县安委办适时开展暗访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见附表4)。
1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县安委办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进行集中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将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组织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利用“监管执法年”主题行动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失职追责。县安委会将“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安委办信息报送联系人:吴国强(电话:8218118,邮箱:tjaj88@163.com)
附表1:桃江县“一月一警示”活动安排
附表2:桃江县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
附表3:桃江县安委会“监管执法年”驻点督导表
附表4: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抄送:谭建华,何军田,向荣,周卫星,曹萍,张亮荣,戴朝,戴文,
李畅和,王军华,郭清平,王作军,邓清波,任小琳。
益阳市安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
府办公室。
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印发
附表1
桃江县“一月一警示”活动安排
序号 |
时间 安排 |
警示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3月 |
煤矿事故 |
县安监局 |
|
2 |
4月 |
地下非煤矿山事故 |
县安监局 |
|
3 |
5月 |
危险化学品事故 |
县安监局 |
|
4 |
6月 |
烟花爆竹事故 |
县安监局 |
|
5 |
7月 |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
县交警大队 |
|
6 |
8月 |
粉尘爆炸 |
县安监局 |
|
7 |
9月 |
校车事故 |
县教育局 |
|
8 |
10月 |
水上交通事故 |
县交通运输局 |
|
9 |
11月 |
建筑施工事故 |
县住建局 |
|
10 |
12月 |
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
县消防大队 |
|
说明:县广播电视台牵头在电视台开设“一月一警示”专栏,每月公布一起近年来本地发生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省内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责任单位负责整理所属行业事故,协助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布。 |
附表2
桃江县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
“月 |
县领导带队开展第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 |
县政府(县安委) |
|
开展“两会两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2 |
3-4月 |
县领导带队开展第二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 |
县政府(县安委) |
开展1期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大培训 |
县安委办 |
||
开展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
县住建、安监、发改、国土、公安、商务粮食等 |
||
3 |
5-6月 |
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县水务、安监、住建、国土、交通、交警、发改等 |
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在主流媒体集中公开一批大案要案 |
县安委办、县广播电视台 |
||
4 |
7-8月 |
县领导带队开展第三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 |
县政府(县安委) |
开展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停产整顿专项执法检查 |
县安监、市监、发改、消防、商务粮食等 |
||
开展执法监察行动,对下级部门执法工作进行监察督导 |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
5 |
9-10月 |
全县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导 |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 |
“国庆黄金周”特护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县交通运输、教育、交警、消防、安监等 |
||
6 |
11-12月 |
县领导带队开展第四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 |
县政府(县安委会) |
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开展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总结监管执法年工作 |
县政府法制办、县安委办 |
附表3
桃江县安委会“监管执法年”驻点督导表
组号 |
驻导单位 |
牵头领导 |
驻点地区 |
联系人 |
第1组 |
县城管执法局 |
肖维 |
桃花江镇 |
胡锋13873708086 |
第2组 |
县文体广新局 |
刘国海 |
浮邱山乡 |
曾知方13875388751 |
第3组 |
县教育局 |
汪小明 |
高桥乡 |
邓艾廉18907371828 |
第4组 |
县畜牧水产局 |
文志安 |
修山镇 |
刘雨人13973678658 |
第5组 |
县环保局 |
周可京 |
沾溪镇 |
周可京13973698468 |
第6组 |
县商务粮食局 |
胡建保 |
三堂街镇 |
高锋15807378158 |
第7组 |
县市监局 |
胡巍然 |
鸬鹚渡镇 |
石再清13554101158 |
第8组 |
县交通运输局 |
周东慧 |
大栗港镇 |
胡新成13973718768 |
第9组 |
县消防大队 |
黎伟军 |
乍埠回族乡 |
梁毅15173711933 |
第10组 |
县公安局 |
贺益军 |
武潭镇 |
周学知13786788095 |
第11组 |
县住建局 |
刘湘辉 |
马迹塘镇 |
程立辉13875388777 |
第12组 |
县交警大队 |
罗向华 |
石牛江镇 |
黄光辉13907378508 |
第13组 |
县安监局 |
殷谷良 |
牛田镇 |
赵云13508401314 |
第14组 |
县国土局 |
郭华 |
松木塘镇 |
杨国荣13874328510 |
第15组 |
县发改局 |
杨立庆 |
灰山港镇 |
胡大全18973776688 |
附表4
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项目 |
单位 |
本月数 |
累计数 |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
次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
下达执法文书 |
份 |
||
立案调查 |
起 |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份 |
||
经济处罚 |
万元 |
||
已到账 |
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 |
元 |
||
责令停产停业 |
家 |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
个 |
||
取缔关闭 |
处 |
||
问责领导干部 |
人 |
||
行政拘留 |
人 |
||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