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执法专用章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安管办、机关各股室(队):
我局因内设机构调整,决定调整执法专用章分配。综合协调股(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分别使用“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专用章”(1)、(2)、(3)、(4)、(5)、(6)。
特此通知。
附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专用章印模分配表